背景:
创新是一个国家、一个企业、乃至个人成长的必经之路,其中,企业是最广泛的创新主体。如今,企业产品趋同化日益严重,创新已成为大部分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砝码。如何创新,如何搭建有效的创新平台,是当务之急,更任重道远。
近年来,“创新方法工作”成为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工作。在国家科技部的支持下,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四川等七个省(市)先后成为技术创新方法试点省(市)。2008年4月,科技部政策改革司、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在黑龙江省召开了技术创新方法培训试点工作研讨会,准备进一步深入开展试点工作。
2006年,科技部、国资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了103家首批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名单。2007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 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国家开发银行和国家科技部决定共同推动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通过开发性金融合作支持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切实给予相关试点企业以融资支持,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自上而下的创新浪潮已经来临,在这个时代背景下,企业自身的努力会被放大,在政策的助力下,实现更大的实效。
目的:
我们致力于搭建一个权威的创新沟通培训平台,在中国青年创新俱乐部,您可以听专家讲授创新经验,可以得到专业的创新培训,更可以通过创新俱乐部,与业内同类企业进行交流。我们为促进国内大中型企业的创新成长乃至蜕变而创立,致力于为国内大中型企业的发展提供创新的不竭动力!
创新领袖百人俱乐部章程
全名:创新领袖百人俱乐部
英文全名:innovation leaders 100 club
简称: ILC
宗旨:协助领袖会员创新发展
第一章 宗旨
本俱乐部以帮助企业及个人领袖会员创新为宗旨,为会员的创新发展提供创新的实际动力,包括报道、讲座、培训、国际交流等具体形式;另外,为领袖会员搭建互动平台、疏通交流渠道,在俱乐部范围内形成竞相创新的氛围。
第二章 组织形式
第一条
本俱乐部会员采取报名参与的方式,会员主体为企业和个人。不收取单独会员费;以自愿原则参与具体活动,均收取活动费用。报名企业需具备相关条件,具体标准详见《创新领袖百人俱乐部会员入会标准》。
第二条
本俱乐部设委员会,委员会设会长、秘书长等职。俱乐部日常运行由委员会负责。
第三章 活动及其他服务
第一条 活动形式
1、讲座
包括公开讲座和企业内部讲座,俱乐部可邀请相关专家进行技术创新或管理创新的专门讲座。
2、论坛
将定期或不定期分区域和行业举办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论坛,给会员企业提供交流的平台。
3、培训
包括公开培训课和企业内训课。本俱乐部依托专业培训机构,将定期举行公开培训课及不定期企业内训课。为会员企业引入先进的国际创新理论及操作模式。
4、创新之旅,国际交流
依托国际机构的合作,不定期组织会员企业推荐人员到国外进行技术创新或管理创新考察,促进国际交流,使国内大中型企业能够借鉴国外创新方式,与国情相结合,促成符合自身情况的创新。
5、创新报道
俱乐部依托中国青年创新网、中国企业报创新周刊等网络平面媒体开展“领袖访谈”、“创新报道”等宣传活动。
6、会员还可申请个性化服务
根据会员企业需求不同,可以主动要求俱乐部委员会提供个性化服务,委员会将收取成本费用。
第二条 其他服务
1、免费提供《创新领袖》电子季刊
2、为会员免费发放溶合国际创新资讯、行业市场情况的俱乐部内刊,使企业及个人领袖会员能够得到最新鲜的创新资讯。
第四章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会员享有权利
1、优先参加本俱乐部举办的活动。
2、获得本俱乐部服务的优先权。
3、对本俱乐部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5、优惠参加中国青年创新网、中国青年创新国际论坛、中国创新培训高峰论坛及其他合作伙伴等举办的各项活动。
6、优先获得俱乐部提供的有关业界资讯。
第二条 会员应尽的义务
1、遵守本俱乐部公约,执行本俱乐部决议,维护本俱乐部合法权益和声誉。
2、向本俱乐部反映情况,提供信息和资料。
3、在具体活动中,接受本俱乐部的评议和调解。
4、不组织,不参与有损俱乐部的一切活动。
5、会员企业必须积极推广技术创新精神。
6、提供当地最新信息和发展动态。
第五章 其他
会员如果在一年内不参加本俱乐部任何活动,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俱乐部公约的行为,违法违纪的,视为自动退会。
俱乐部委员会:
名誉会长:厉无畏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上海社会科学院部门经济研究所所长)
会长: 王义鸿
秘书长: 王呓晨
创新领袖百人俱乐部委员会